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接上级通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在10月1日至3日全面停工,同时结合我局《关于严格落实国庆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通知》(江建函〔2019〕1328号)要求,10月4日至7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各种暗挖(包含隧道施工)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以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等均不得施工。
二、各建筑工地在国庆期间要切实落实好值班制度,加强节日工地巡查,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同时做好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要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于10月1日至3日不停止施工的建筑工地,要严格核查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对管理人员不到岗以及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市国资委、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市质监站要将该文件迅速传达至各有关单位、建筑工地。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责,严格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7日
(联系人:李公明,联系电话:383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