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将至,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工作进入决战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国庆假期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全市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保攻坚动员部署会要求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许晓雄同志在全市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保攻坚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江安生办〔2019〕149号)、《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江消安办〔2019〕30号)、《江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建筑施工安全攻坚保障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施工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市质监站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这一主线切实抓好当前关键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实际行动履尽职责,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监管执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市质监站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传导到企业,主要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措施。要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务必落实到位。针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深入一线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周密部署,加强防范
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所管辖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做好以下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坚决禁止盲目赶工、抢工和冒险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种暗挖(包含隧道施工)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等均不得在国庆期间(10月1日至7日)施工。
(二)各临街工地、节庆活动地段周边工地要对脚手架特别是临街一侧的脚手架进行检查加固。如遇节庆活动,途径路段工地应暂停施工活动。
(三)国庆前要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杜绝违章作业。
(四)严格做到现场作业人员在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作业,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有监理人员监理,严禁施工人员随便作业。
(五)切实做好预防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工作,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严防节日期间火灾发生。
(六)坚决落实节前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尤其是在安全检查中被责令停工的工地必须执行停工要求,经整改和复查合格后才可复工。
(七)密切注意天气情况。现仍处于后汛期阶段,应留意暴雨、台风、高温等恶劣天气对施工作业的影响,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坚决服从主管部门的指令。
(八)做好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严禁在未探明地下管线的情况下擅自开挖施工,确保国庆期间地下通信、供电、自来水等管线安全。同时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以及周边环境的清洁、保洁工作。
(九)要加强管理,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严格值班制度,应对突发事件
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专业建立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履职。认真制定和完善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要提前掌握节假日期间辖区内建筑工地停、开工及现场负责人当班等情况,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工作,我局亦将组织开展抽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3日
(联系人:李公明,联系电话:383167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