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公积金送达公告〔2024〕019号
江门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
关于张晓金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我中心已依法作出《关于协助调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函》江金协字〔2024〕118号、《关于协助提供相关材料的函》,详见附件。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 《关于协助调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函》江金协字〔2024〕118号
2. 《关于协助提供相关材料的函》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5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一部公告栏。2、公告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4日。3、公告途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一部公告栏和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