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辖内各支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粤建科〔2023〕1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2024年3月28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辖内各支行,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粤建科〔2023〕1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