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各招标人:
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以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线上合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2023年1月1日后,凡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交易,并已完成招投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人应于2024年4月底前,通过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补充上传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
二、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向各自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受理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清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项目管辖范围,负责通知相关招标人做好合同协议书上传工作,并跟踪、督促落实。
三、2024年3月起进场交易的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人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同步上传合同协议书。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