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审批业务和政务服务基本情况:2022年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42项。具体如下:
以上事项均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发布。2022年我局行政许可申请409件、受理409件、办结409件,均按时办结,无未受理、未办结事项。其中包括有: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55宗;确认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33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9宗;许可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36宗;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158宗,批复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3宗。
(二)依法实施情况
1.条件合法: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依据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法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均有法律依据,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也不存在随意增加审批材料的情况。没有自行设立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扩大审批的范围,也没有增加审批的条件。行政许可案卷按照省标准规范整理,各要素齐全,包括有清晰的行政许可申请记载信息、受理通知书、现场勘察文书、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文件。
2.权限合法: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权限,一是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二是来源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权限下放,不存在越权审批情况。
3.程序合法:我局在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审批的每一环节均按法定时间执行,并按规定出具相关办理文书。
(三)公开公示情况
1.材料公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办事指南》包括了办理形式、事项名称、监督方式、咨询方式、办理窗口、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项目信息、法律依据、权利与义务、法律救济、线下办理在线预约等内容。
2.审批信息及结果公开
(1)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可以在线申办,审批流程能在网上查询。
(2)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代码,项目法人单位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审查结果、施工许可日期、发证机关、资质情况等信息,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可在广东省 “三库一平台”资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查询审批流程和结果,审批通过后企业自助打印电子证书。
(4)实行“双公示”制度,我局按照《关于印发市级“双公示”事项目录并请持续做好信息公示及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在作出许可决定七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公开,并同步推送“信用江门”网,多渠道公布行政许可审批信息,进一步完善共享机制。
(四)监督管理情况
1.对外监督
我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具体做法如下:
--印发了《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暂行办法》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工作,在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等改革措施的同时,确保守住工程质量底线。
今年我局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10个,抽查企业29家,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企业资质、房地产市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包括联合抽查1个,联合发改、市场监管、市金融局等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开展联合抽查。
(1)对白蚁防治经营活动检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资质、经营活动检查两个事项分别抽查了两个单位,对造价咨询经营活动检查任务,抽查了1家企业,对勘察设计企业经营活动情况检查,抽查了2家企业,被抽查单位的整体情况良好,抽查工作已按时按质完成。(2)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检查两个事项抽查了5个在建工程项目,5个工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有两个工程没有落实防疫措施,我局已对施工单位开具相应的停工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5个项目已整改完毕。(3)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抽查,抽查了2家企业,检查结果为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4)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抽查,抽查了5个非商事主体单位,通过对其承揽业务情况、检测项目台账、企业主要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样品管理、档案管理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5)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检查,抽查了2家企业,通过对企业资质管理、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管理、扬尘治理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开展了全面检查,并对企业的原材料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查结果为未发现违法行为。(6)联合抽查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对3家房地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被抽查单位的整体情况良好,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广告。
--开展实地专项督导和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发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项目各责任主体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支解发包、指定分包,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单位或个人资质挂靠、违法承接工程等系列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涉违法行为线索主动报告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截至目前,全市571个在建项目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线索183条,经复核已全部查处办结。向综合执法部门移交涉嫌存在发承包违法行为的线索6条,1个项目已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约16万元。开展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全市共排查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444项,发现涉嫌串通投标线索5条,其中2宗案件已完成处罚,处罚金额10.29万元。
2.对内监督
(1)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人员准入退出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申领执法证人员为60人。为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印发了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指导开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做到“无记录、不执法,无记录、不处罚”,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方便群众监督,我局还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将事前、事中、事后应公开的事项全部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开。
(2)落实《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职责,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全过程跟踪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实施效果情况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推动“验收即发证”工作。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不动产综合系统已实现互联互通,通过系统实行联合验收、权籍调查核实、更改实测楼盘表三项业务全流程在线并联审批。全市共12个项目实现“验收即发证”。
二是推进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广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比以往整体工程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动工时间可提前约1-2个月。全市实施分阶段核发基础阶段施工许可证302个,涉及项目226个。
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印发《江门市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优化政府审批流程,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4类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改革,在项目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并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带方案出让土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等四类项目,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图,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6-20个工作日之内,压缩比在50%以上,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审批服务。
2.出台消防审验改革实施方案,优化消防审验流程。
印发《江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推出消防审验改革十条措施(简称“江十条”),提供消防审验预先技术服务,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改革容缺受理和消防审验流程,简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隧道、水利等特殊建设项目办理消防设计审查要求,走出一条具有江门特色的消防审验道路。一般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从45天压减至21天,审验时间平均压减50%以上。
3.实现电子化审批,提高办事便捷度
全面推行电子证照签发工作。工建平台共签发电子证照8094张,其中施工许可证4442张、联合验收意见书2416张,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1236张。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签发商品房预售证429张、现售备案证973张、房屋买卖合同76722份、核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158张。
4.投诉处理及时,服务满意度提高
加强工作人员的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服务、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教育,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杜绝不廉政的行为和问题出现。严禁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没有违法审批行为,没有接到办事人对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的投诉举报情况,也没有收到对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投诉举报。致力于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深化探索全方位完善服务形式,着力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创新审批方式。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广;二是电子证照核发工作还未覆盖全部审批事项;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全系统法治建设统筹,建立健全本系统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二)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持续开展问题楼盘专项治理,稳妥处置化解已售逾期难交付等问题;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等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新增问题。
(三)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欠薪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市场秩序整治,落实落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建成智慧工地监管系统。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一是完善系统功能。升级全流程网上申办、并联申报审批、竣工联合验收、线上代办功能,提高线上线下服务便利度。推广水电气一站式服务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会商子系统应用,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提升全程精准监管能力。二是推广“验收即发证”。完善工建系统、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工作,在全市推行“验收即发证”,扩大“验收即发证”办理范围,由房地产项目拓展到工业项目。三是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分类改革。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等情况,完善系统审批流程配置,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