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2023年3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于7月27日报送了《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党组以上率下,凝聚整改共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江宁进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整改要求上来。会议一致认为,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反馈三大方面31项具体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切实履行党组抓整改的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抓实抓好,坚决落实整改。会议要求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对照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江宁进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方案拟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并定期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坚持层层传导和压实责任,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推动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牵头整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科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整改清单具体事项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形成《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共31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做到“照单全收”,确保“照单全改”。
(四)立足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抓好落实,制定《关于印发巡察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形成了从部署实施、督查落实、制度配套等各个环节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落实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责任科室(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每半个月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进展情况,并由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向全局通报。局党组会议每半个月听取一次整改进度及存在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实施全覆盖实地督查、“台账式管理”和“销号管理”等制度。以经得起考验和核实的要求落实资料档案整理工作。针对重点及进度拖后事项跟踪督办,切实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全方位监督上落实到真抓真改。三是协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巡察整改过程。四是分类制定措施,精准落实整改任务。对于马上能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于情况复杂或需较长时间完成的事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力争早日见到成效;对于需要多层次、跨部门协同整改的事项,积极主动与其他部门密切协商,推进落实,有效保证每一事项都能对标整改落实到位。五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的“症结”,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江宁进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的位置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行动自觉
带头把配合市委巡察作为本人和班子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的检验,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工作落实。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视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自身“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意识,带领全局增强落实巡察问题整改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积极整改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主动认领任务,郑重承诺做好整改
在巡察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江宁进同志代表局党组表态,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郑重承诺,将带领班子成员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整改任务。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组织保障体系。工作中,对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做到以上率下、层层负责,动真碰硬、同心协力,扎实高效推进整改工作。
(三)对号查摆问题,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江宁进同志坚持“严、实、深、细”的标准,逐项对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坚持目标导向,倒排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做好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向本人报告。进度滞后的整改事项,亲自督办、亲自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多次强调要严格、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见效。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以知错就改的态度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对照检查,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两个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整改工作。
(四)聚焦难点问题,主动协调落实整改
牢牢抓住重点问题及时跟进,着力解决好影响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坚决完成整改攻坚任务。针对审图中心改制问题,与原审图中心有关领导和广东五邑工程设计审查公司领导积极沟通,督促落实好审图中心改制工作;针对历史债务问题,加强与不动产中心、江海区税务局等部门协调,积极反映历史问题的实际情况,为解决历史债务问题创造条件;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沟通汇报,争取各方的指导和支持,促进重点难点问题快速整改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7日,已完成整改事项26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8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推进事项5个,整改完成率83.87%;已完成整改措施70条,未完成整改措施6条,整改措施完成率92.10%。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政府投资项目推动不力
(1)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滞后。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局党组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情况报送的通知》,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落实定期报送制度。
②联合11个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江门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方案》(江建技函〔2022〕2号),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江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规范装配式建筑工作流程,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监管,现已完成征求意见,待细节协调一致后即可印发。
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摸查,对适合使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提前介入,争取采用装配式建筑模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广模块化建筑在本地疫情防控项目中运用。江门市集中隔离观察点、江门市方舱医院、蓬江区健康驿站、开平市健康驿站等项目均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⑤整改效果显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建办函〔2023〕58号)通报全省装配式建筑情况,其中我市政府投资工程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政府投资工程面积的35%,全省第三,通报表扬。
(2)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推进缓慢。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委托调查服务经费未及时批复下达问题,建议加快安排预算经费,用于调查服务采购,推进调查工作加快开展。
②组织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前往韶关市学习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中关于调查模式选取、第三方服务公司选择标准等方面的的先进经验做法。同时组建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市级专家组共6人,开展调查技术导则、调查系统操作、信息录入等内容培训,以线上和线下方式共培训9次,提高各单位对调查工作的认识。
③指导和协助属地部门收集、整合和利用房屋建筑既有数据,其中蓬江区、鹤山市将既有数据导入调查系统,恩平市替换更准确的调查底图,加快调查推进。
④定期通报调查工作进度,共通报7次;先后于2022年2月11日、7月5日召开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督导约谈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进度落后的县(市、区)督导约谈,并协调市级调查专家组加强工作指导。
⑤组建60人的市级质检核查队伍,利用软件质检、在线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覆盖各县(市、区)的数据质检核查工作。
⑥2022年7月,我市完成调查任务,调查完成率100%。所有房屋建筑的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系统。我局组建60人的市级质检核查队伍,利用软件完成所有房屋的数据质检,并完成线上、线下核查工作。我市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数据汇交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顺利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验收。
2.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21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4次,占比率66.67%。
②自觉主动整理近期中央、省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内容编印成册。截至今年7月已编印“第一议题”学习内容15期,原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6篇。
③自二十大召开以来,局党组已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二十大的重要讲话精神3次。
(4)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采取集中学习和发放《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学习材料、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开展自学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明确党组议事决策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议事,自觉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②党组会召开前由各科室报送《上会议题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确认上会议题,并明确参会人员范围。我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议题讨论,严格规定参会人员范围,人事议题及工作议题没有非党组成员作表决发言。
③党组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由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记录员严格按要求记录党组议事程序、内容和党组成员表态发言。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
(5)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不够到位、不够深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其中,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专题研究行业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
②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建立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制度,要求各科室(单位)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并定期收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和意见建议,于分析研判会议上研究。
③制定了意识形态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学习培训。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江门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网络平台在线学习意识形态课程,并提供学习参考课程名单。二是组织全市住建部门领导干部开展“住建领域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专题学习讲座”,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提升探索构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多元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6)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建立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制度。
②3月30日,我局开展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分析当前房地产、物业、建筑业方面舆情风险隐患较为突出问题,要求相关科室研究制定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隐患的措施,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工作。6月29日,我局开展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研究部署、通报住建领域信访维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质效,加强与属地沟通协调,压紧压实责任。
③针对房地产领域舆情隐患较为突出问题,印发江门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江门市房地产领域涉稳线索排查研判报告工作方案、江门市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和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开展专项治理,化解舆情隐患。
(7)住建领域舆情风险隐患较为突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建立并严格落实局党组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制度,将住建领域舆情风险研判作为重点内容。3月30日,局党组开展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对当前房地产、物业、建筑业方面舆情风险隐患进行分析,讨论研究防范和化解措施,并要求相关科室落实相关工作。
②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体制机制。印发《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通过法定途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印发《组织开展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调研方案》,并牵头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赴湛江、惠州开展专题学习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住建模式。
③房地产方面:一是全面摸排风险底数。印发江门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落实“一楼一策一县(市、区)领导包案”。分管市领导组织召开全市问题楼盘会议,市专班办召开全市问题楼盘会议和三次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实地督导出险头部房企项目、问题楼盘和重点信访事项。列入市级风险台账的项目现阶段均处于稳控状态。二是强化源头防范化解。出台“16条”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源头遏制新增问题楼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14宗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是做好风险预警和信访事项处置。印发江门市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和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属地住建部门安排专人与出险项目房企对接,妥善处置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
④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3月30日组织召开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分析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形势,部署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处置。印发《江门市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方案》,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重点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组织召开建筑工地用工实名制管理培训会议,提高属地住建部门对我市实名制新平台使用功能、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的认识,促进各项用工数据指标提升。截至2023年6月,我市建筑工地项目更新率、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平均到岗率等用工实名制管理指标已提升明显,达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数据考核的满分标准。
⑤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妥善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重点信访案件督办,强化信息报送,加强市县(区)联动化解风险和问题。二是加强物业党建,推进“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模式,印发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南,持续做好人员管理和培训。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构建“优胜劣汰”“质价相符”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和专项整治,制定了《江门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并推进落实。已制作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并委托江门市物业协会修改完善,预计8月正式投入使用。
⑥人防车位方面:截至7月,积极回应人防车位安装充电桩、人防车位出租、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咨询事项16件(次)。因机构改革,现该职能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8)未按规定形式发放生日慰问品。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3月29日,局工委会召集各基层工会负责人,传达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要求各基层工会针对生日慰问品发放问题自查自纠。
②组织各基层工会委员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基层工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明确生日慰问需发放蛋糕店的蛋糕券,不得以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形式代替。
③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以来,各基层工会立即开展对照检查,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作为生日慰问品。5月局工委会对各基层工会发放生日慰问品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违规现象。
(三)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9)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没有讨论交流。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认识。
②按照《江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一季度学习计划》《江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二季度学习计划》,分别制定了《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中心组2023年第一季度学习计划》《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中心组2023年第二季度学习计划》并将学习内容发给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
③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中心组成员都就学习内容积极开展讨论交流。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谨,民主评议党员把关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过好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和能力。
②2023年2月13日我局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提前谋划,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抓好问题整改。会议聚焦主题,突出重点,剖析深刻,达到了推动自我净化、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预期目的。6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本轮巡察整改发现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整改落细落实。
③2023年3月中旬前各基层党支部按照要求召开2022年组织生活会,安排每位局领导干部督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1)机关大多数支部“三会一课”次数不达要求。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召开党务工作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三会一课”次数不达标的党支部立即整改,深入学习《党支部日常基础党务工作指引》等党务知识。通过培训学习,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思想上认识到“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常态化推进“三会一课”制度。
②规范会议记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三会一课”记录模板,结合我局党支部的实际,指导基层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记录模板标准落实会议记录工作。各党支部均安排专人负责“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及档案材料报告,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落细、落到位。今年5月,机关党委对基层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抽查,发现仍有部分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并要求相关人员落实整改,经后续检查,均已完成整改。
③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大会31次,支委会58次,党小组会议36次,上党课16次。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次数均已达到要求。
(12)个别发展党员考察材料不完整。
原因分析:一是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把关不严,监督指导不到位。二是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发展党员相关程序不够熟悉,落实不够严格。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各支部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目前发展中的党员档案,及时查漏补缺。经查,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9名,其中1名同志缺少直系亲属(父母)的政审情况,已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补齐政审材料并做好党员档案归档工作。
②加强基础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门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引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各党支部均严格按《江门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25个流程培养发展党员,落实报备制度和审批制度,落实党员发展一人一档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管理。
(13)党员志愿服务氛围不浓。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加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对志愿服务的重要性认识,带动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②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我局机关党委通过与结对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创文工作、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志愿服务120人次,其中党员63人次;各党支部结合“七一”党日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党员志愿服务氛围。同时,加强督促提醒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义工落实签到签退,及时为志愿活动中漏签到签退的义工补录服务时长。
③认真梳理去年及今年义工时长清单,通报去年未达标人员名单,督促其提高志愿服务参与度。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义工时长情况,督促党员按计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结合年度考核有关要求,明确义工时长不达标不可评“优”。截至目前,按半年计划进度义工时长已达标30人,其余因工作安排导致义工时长未达标的党员已逐个通知到位,要求其积极参与机关党委、党支部、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确保今年12月前年度义工时长达标。
(14)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重新修订我局出国境管理办法,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加强贯彻落实执行文件要求的日常管理工作。
②严格按《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抓好日常管理工作,领导调整分工或经办人调整岗位,当月即办理变更报备库人员信息。
③严把审批关,加强事前审批和跟进证件管理台账登记备案等。专管员全程跟踪,直至出境人员归来还证。
④加强出国境人员遵纪意识,做好行前保密教育。
⑤今年3月对局下属单位开展一次证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管员是否在编在职、证照是否专柜保管、台账是否登记完整、是否及时更新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到工作群里提醒并督促整改。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15)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印发《关于成立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局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局领导、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②加强理论学习,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内容。1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2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十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3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③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议事决策范围、原则和程序。
④加强述职述廉工作重要性学习。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摆不足,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局党组书记对各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严格把关。
⑤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6)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印发《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任务安排》,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日常谈话经常进行,警诫谈话严肃深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②印发了《关于防范干部职工酒驾醉驾的通知》,对典型案例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对市纪委监委办《工作通报》(第10期),进行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同时对《刑法》《政务处分条例》进行学习。
③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廉政思想防线。1月9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彩生同志,以《让党纪政纪立起来严起来》为题给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廉政党课。4月17日,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派驻纪检组组织的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轮流发言,围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及建议。4月27日,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25日,我局召开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2022年违纪违法情况,研究讨论廉政风险点及预防和解决措施,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吴彩生同志提出工作建议,局领导、科室及单位负责人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④严肃落实警诫谈话。2022年四季度对3名违法违纪人员进行警诫谈话3次,2023年3月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警诫谈话2次。
(17)监督执纪不严格。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对党纪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纪检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提高办案效率。
②及时查办案件。查办过程中,积极与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联系,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机制,坚持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机制。
③加强日常教育提醒。通过印发《关于防范干部职工酒驾醉驾的通知》、发放市纪委监委办《工作通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廉洁信息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教育提醒,并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加强监督提醒,防范8小时以外违法违纪行为。4月28日,在我局粤政易机关纪委温馨提示群中提醒干部员工廉洁过五一,在微信江门住建群中转发南方杂志文章提醒“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4.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8)对行政审批、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廉政风险点监督乏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纪委工作要点》,紧盯要害科室、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重点查处利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资金分配、检查督办等职权或者利用权力和影响力谋取个人利益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局领导与各科室、各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廉政职责,层层强化责任落实。
②局机关纪委切实履行号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通过资料抽查、现场检查、财务支出审核、设置意见箱及谈话提醒等方式对工程建设及项目采购进行监督或提工作意见。建立局纪委委员监督活动选派机制,局机关纪委派员参加职工书屋招标评选、保障房改造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等会议8次。纪委委员全程参与,只监督、不投票,严格监督投标公司资质及评选规则,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③加强信访举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通过电话、邮箱、政府互动交流平台等多途径收集廉政风险和纪律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理。今年以来未发现、收到廉政风险和纪律作风问题线索。
(19)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后期进度缓慢,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拟通过建立电子化系统实现档案存档工作电子化。
②多次与市财政局评审中心沟通,递交广珠城际轻轨江门站(一期)公共人防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送审材料,现根据相关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并主动沟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③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主动跟踪进展情况,严格要求代建单位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月报。
④因机构改革,该项目现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
(20)维修管护频繁,存在重复维护现象。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截至目前,共开展全系统设备日常检查测试8次,维护检修30台次,没有出现重复建设和维护情况。江门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现已划归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管理,后续工作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跟进落实。
②建立健全维护管理档案,落实台账制度,对系统、设备、设施的巡检、维保以及人员培训、重大任务保障等情况及时记录、确认和备案,对系统软件和电子数据做好备份。
(21)境外国有资产的变现处置情况。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2021年9月,我局与市国资委指定的江门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境外(澳门)资产移交协议,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监交。自2021年9月10日起,我局管理的8项境外(澳门)物业资产移交给江门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开展变现处置工作。
四、下一步计划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新时代党建工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然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的巡察要求,继续抓好整改提高和巩固深化工作,全面提升局党组从严管党治党和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积极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制度保障,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进党建引领物业品牌建设,在前期“红色物业”品牌创建培育的基础上,继续打造党建示范点。组织党员干部走上街头共同参加环境卫生整治、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积极参与社区“双报到”服务活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看齐,努力把中央、省、市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动将廉政要求融入业务工作流程,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帮助领导干部纠正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突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防控举措,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运用典型案例,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同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从严从实选准用好干部,坚持在严管中加强关爱激励,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奋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铁军。
(三)巩固扩大巡察成果,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适时再组织检查和“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重视巡察通报共性问题,对照通报提出的四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把共性问题列入巡察整改清单并作为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风险点,切实抓好整改。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研究城乡建设、住房体系建设、建筑业发展等工作标本兼治措施,把落实巡察整改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解决制约本单位、本行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831608;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mszjj@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