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内部控制信息化(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1-2022年,我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监管文件要求着手搭建了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并遵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的要求,完成了内控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建设,将支出管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流程嵌入内控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了经费支出、合同管理两大重点业务领域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项目范围
展望2023年,我局将在现有内控及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经济业务信息化落地工作。一是提升预算管理的信息化能力,解决预算指标不透明、预算执行进度管控乏力、预算管控过程中业务部门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二是提升采购管理的信息化能力,实现采购程序标准化、规范化以及采购全程留痕、可追溯的管理目标。
三、项目采购要求
(一)服务时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二)采购对象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的技术开发等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四、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项目采购资金概算为30万元,其中指标管理系统15万元、采购管理系统15万元。报价为含税价,且不得超出项目概算,同时为保证服务质量,报价不低于概算总价的10%(即27万元)。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4月17日(工作日内)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详细的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1308室。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本采购项目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其他事项
(一)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三)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0750-3831683。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