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对2023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供应商。
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2023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服务项目要求》(见附件),作出项目报价(含总报价及分项、分内容详细报价等),并按附件要求提供单位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请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7时00 分,地点为: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我中心将根据递交的材料,择优综合评定供应商。
联系人:李儒洁;
联系电话:0750-3831989;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三楼D区。
附件:《2023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服务项目要求》。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2023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服务项目要求
一、 项目背景
为准确把握市场运行情况,提高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水平,为落实国家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的工作要求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我中心计划借助熟悉本地房地产业,有丰富相关经验的专业机构协助完成该工作。
二、 项目服务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 项目预算及支付方式
1、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5万元整。
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7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2)在完成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半年报工作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9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3)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10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4)本项目的付款时间是指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的时间,不含其审核和支付的时间。
四、 项目服务内容
1、每周收集全市及各县(市、区)土地出让、房屋总体供应和销售情况、主要项目认购和网签情况、新开盘项目销售情况等,并对市场特点和变化趋势等形成进行初步分析。每周一下午前报送。
2、完成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编辑、排版和印刷工作。每月20日前(季报、半年报、年报25日前)完成,彩色A4纸,印刷数量不少于60本。
3、每月通过主要房地产经纪公司,收集和监测市区各重点地段各类型二手房屋交易的挂牌量、真实租售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市场规模等数据,形成报告,每月10日前完成。
4、每季度进行一次市场潜在供应量调查、房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情况、拿地意愿、市场预判和政策建议等,不少于20个企业)和市民购房意愿调查(有效问卷数量不少于2000份),并根据指定题目完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
5、协助完成各类历史数据收集整理,借助软件或系统,建立全市房地产项目数据库,对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全周期进行监测。
6、每月选取一个珠三角周边城市进行市场和政策调研。调研时间不少于1天,调研项目不少于3个,形成调研报告。
7、选派固定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到我中心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及时沟通解决工作需求。
五、 项目服务机构相关要求
1、在江门市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者经营范围含有技术咨询服务类,同时必须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没有列入严重违反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2、有独立完成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的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3、工作的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内不少于7人,供应服务商须在投报文件中确定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并说明主要参与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服务,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递交材料,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都将被废除。
六、服务报价及采购确定方法
1、本次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整(含税),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废除。
2、服务报价包含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3、评审小组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供应商。
评分办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