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价值研究、江门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特色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含税),全包干
三、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国家对历史文化保护投入的增加,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活化工作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为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长堤历史风貌街区保护活化工作,本次研究拟在相关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新时期工作要求,充分挖掘长堤历史风貌区价值特色,引领保护规划落地,推动历史文化传承。
(二)服务内容
1.江门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价值研究,含区域历史沿革梳理及历史文化价值提炼,空间演变研究。主要包括长堤历史片区及其周边范围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挖掘;梳理各历史时期空间演变并绘制相关图纸;总结片区核心价值;诠释文化遗产的现代意义。
2.江门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特色研究主要含两方面研究。一是含重点街巷、重点地段风貌价值专题研究。包括骑楼片区、石湾片区、墟顶片区分类分区段价值研究;形态与特征研究及相关图纸绘制。二是含重点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价值专题研究。包括建筑遗产类型与形态研究;实施范围内的各级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故事挖掘及相关图纸绘制。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时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为150个日历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服务方需于2022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2、采购对象资格要求:服务方应当具有历史建筑研究经验及履行服务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3、成果要求:提交江门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价值研究、江门长堤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特色研究项目的纸质和电子文件(电子光盘)。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额包括采购方支付给服务供应商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且包含了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分期支付办法,在签订合同后,服务采购方按合同款项总额30%支付给服务提供方;服务提供方2022年底前完成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服务采购方支付至合同款项总额50%;2023年经采购方验收合格,采购方收到服务方支付申请后支付至合同款项总额100%。
2、服务提供方向服务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服务采购方提供相当于采购方付款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服务提供方有权拒绝付款。
3、因服务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服务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服务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四、采购方式
因该采购服务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根据《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次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虽根据《关于加强江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江机编办〔2019〕77号),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但经查询,网上中介超市未设置相关中介服务项目。因此,按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开展该项目具体采购工作,拟邀请3家供应商投标报价,并由项目采购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城市建设科等相关人员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采购方综合评定后确定供应商。
采购过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五、投标截止期限
请在8月16日前将响应文件报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楼912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0-3831934),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