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我局已编制《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润泽园4幢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案,本项目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项目响应文件投递。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要求在蓬江区润泽园保障房小区,对润泽园4幢共188套房源进行配套设备采购。包含对每套房源配备和安装热水器、衣柜、床、餐台、沙发、小圆机等设备(详见采购清单)。项目包干总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692,300.00元(含税)以下。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结算时,执行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经营范围具有批发、零售:家具、窗帘布艺、工艺品等,可承接装修工程等。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誉良好,近两年在行业的各项考核中无不良记录。
5、如非江门地区内注册企业,需在江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能满足日常维修和应急抢修等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资格。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日期
响应文件密封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17时00 分,地点为: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三楼住房保障科13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评审响应文件
(一)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表分项内容,分别对企业资质、报价、服务内容等内容进行评分,汇总评审总得分按评审小组评分相加的平均值计算。
(二)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单价、数量的积与总价不相等,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供应将被拒绝。如果用文字表述的数值与数字表述的数值不一致,则以文字表述的数值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供应将被拒绝。
(三)评审小组确认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四)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供应将被拒绝:
1.响应文件未加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2.响应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3.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出具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采购人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四)成交通知书是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六、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叶思静
联系电话:0750-3831637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十三楼住房保障科1311室。
附件:1、《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润泽园4幢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配套设备采购方案》
2、响应文件评委评审表
3、响应文件评审汇总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