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历史建筑现状调研和建立修缮
项目库
二、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含税),全包干
三、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为积极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好20处历史建筑的修复工作,根据2022年江门市十件民生实事的工作要求,需对全市已公布的266处历史建筑开展现状评估工作,并据此建立修缮项目库。
(二)服务内容
1、调研江门市已公布的266处历史建筑现状。
2、提交研究报告:包括历史建筑的总体现状说明,总结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筑的情况并形成综合修缮意见。
3、建立江门市历史建筑修缮项目库。
4、按照先急后缓、逐年修缮的原则,制定修缮工作清单。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时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为150个日历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2、采购对象资格要求:服务方应当具有侨乡文化和历史建筑研究经验且履行服务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3、成果要求:提交江门市历史建筑现状研究报告、江门市历史建筑总览、修缮项目清单的纸质和电子文件(电子光盘)。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额包括采购方支付给服务供应商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且包含了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服务采购方按合同款项总额60%支付给服务提供方;
2、服务提供方提交成果且验收合格后,服务采购方向服务提供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3、服务提供方向服务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服务采购方提供相当于采购方付款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服务提供方有权拒绝付款。
4、因服务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服务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服务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四、采购方式
因该采购服务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根据《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次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虽根据《关于加强江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江机编办〔2019〕77号),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但经查询,网上中介超市未设置相关中介服务项目。因此,按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开展该项目具体采购工作,拟邀请3家供应商投标报价,并由项目采购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村镇科等相关人员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采购方综合评定后确定供应商。
采购过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五、投标截止期限
请在7月19日前将响应文件报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楼901室(联系人:汪小姐,联系电话:0750-3831659),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村镇建设科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