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充分发挥在校大学生专业优势,激发大学生感知社会、回报家乡、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充实基层排查力量,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动员专业技术力量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动员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自建房办〔20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动员暑期返乡大学生参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介绍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各高等学校土木类和建筑类相关专业的暑期返乡大学生优先报名,熟悉此项工作的其他专业大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报名电话见附件1)。实践活动主要为参加全市经营性自建房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手机APP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城乡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见附件2、附件3)。活动的时间为2022年7月中至8月底(暑假),且排查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
二、活动要求
1.广泛组织动员。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等平台,动员广大暑期返乡大学生迅速响应,主动报名投身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火热实践,为服务大局、回报家乡贡献青春力量。
2.加强岗前培训。各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对报名参加的返乡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同时,对活动期间做好安全防护、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教育引导。
3.强化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活动报名、分配工作,组建“政府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的排查小组,充分发挥大学生脑子活、思路宽、知识面广的优势、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的优势,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排查效率,保障排查质量。
4.做好服务保障。实践活动不提供住宿和经费补助,实践地点原则上选择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做好实践期间交通、餐食、防暑、防疫等服务保障工作。务必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实践活动安全零风险。
5.强化考核激励。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负责返乡大学生实践活动考核,记录排查数量、实践时长等工作表现,并对参加活动且达到规定要求的大学生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各地要及时挖掘、宣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附件:1.江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实践活动报名电话
2.江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南(暂行)
3.广东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归集平台系统介绍及使用培训
江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章)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0750-383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