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江门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项目综合工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竞价采购,诚邀有资质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协助做好活动组织工作
1、征集方案评选活动。协助做好征集方案评选活动组织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代表参会,人数约25人。
2、图集设计方案成果评审会。协助做好图集设计方案成果评审会组织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代表参会,人数约25人。
3、意见征询会。协助做好意见征询会组织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代表参会,及试点镇、村民代表等,每场人数约20人。
(二)媒体宣传推广工作
1、协助开展江门市农房设计方案征集大赛媒体宣传推广工作。
2、协助开展意见征询会媒体宣传推广工作。
3、协助开展征集方案评选活动媒体宣传推广工作。
4、协助开展江门市农房设计方案征集大赛获奖单位、团体或个人媒体宣传推广工作。
5、协助开展江门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成果媒体宣传推广工作。
(三)资料制作工作
1、协助宣传资料制作。
2、协助会议资料制作。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时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为120个日历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二)采购对象资格要求:服务方应当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成果要求:提交包含以媒体发布新闻报道稿件、线下意见征询会、方案成果评审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会务活动拍摄制作成片、江门市农房设计大赛线上评选H5、江门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宣传创意视频的电子文件(电子光盘)。
三、预算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7万元(含税)。
四、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3、具有相关宣传工作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
4、应按照采购单位需求进行服务并确保人力、物力,依时完成服务和保证服务质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费用支付方式
(一)签订合同后,服务采购方按合同款项总额60%支付给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提供方协助完成活动组织、视频制作、新闻采编、宣传、资料制作后且服务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服务采购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三)服务提供方向服务采购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服务采购方提供相当于采购方付款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因服务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服务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服务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采购方式
按照《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采用公开选取方式,符合有关项目资格的服务企业均可投标。投标文件由项目采购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等相关人员组成)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
采购过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七、违约责任
服务提供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则有权单方随时终止合同,且供应商应当承担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1、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2、遇到问题不向采购方汇报情况;
3、服务质量不合格;
4、未按采购方约定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5、未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八、投标响应资料
根据采购服务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明确具体响应的项目。
(二)加盖公章的项目响应说明,内容应包括:
1、服务项目的实施计划、方案、完成时限等;
2、服务项目的详细报价;
3、其他相关业务优势等情况。
(三)相关业绩、资质证明文件等。
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骑缝公章。材料需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盖公章并注明评审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袋正面还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唯一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投标截止期限:请在6月23日前将上述响应文件报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楼901室(联系人:肖冰,联系电话:0750-3831658),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附件:江门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项目综合工作清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江门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项目综合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