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依据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20〕143号)提出的“各地级以上市要统筹本行政区范围内各县(市、区)共同做好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并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江门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发展基础、目标策略、主要任务、市(区)指引、保障措施等五个章节,围绕“一个定位、两大愿景、三类目标、四种策略、五项任务”,系统阐述全市和各市(区)“十四五”住房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一个定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因城施策,夯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两大愿景。以“量质并举,包容宜居”为发展愿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三)三类目标。住房市场更具活力,力争新建商品住房28-33万套;住房保障更加多元,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00户,试点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居住环境更加宜居,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基本完成改造。
(四)四种策略。挖潜策略,深入挖掘改善型和新型城镇化住房需求。重构策略,满足各类住房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协同策略,围绕地区发展优势资源,形成住房发展与区域开发战略相匹配的错位发展新格局。融合策略,优化空间布局,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与经济协同发展。
(五)五项任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居民居住品质、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三、《规划》特色亮点
一是科学设定商品住房供应目标。为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规划》通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婚登记对数、小学入学人数等数据,综合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市商品住房需求量,并结合我市当前商品住房库存等因素,科学设定我市“十四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目标,力争我市商品住房供应量与“十三五”期间基本持平,“十四五”末库存消化周期处在合理区间。
二是提出要加快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规划》提出,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补位”原则,稳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等住房保障方式,拓宽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公租房筹集建设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充分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新型住房保障形式在人才引进、产业招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满足不同身份人口的住房需求。
三是提出要高度重视重点平台住房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引导更多就业人口在滨江新城、江门人才岛、枢纽新城等区域居住,提高职住发展不平衡地区居住效率。通过集中新建、开发配建、存量改造等多种渠道,在重要产业平台、服务平台附近筹集和供应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产业工人、产业人才提供优质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与经济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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