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力量,发挥行业专家在消防审查验收方面的技术咨询评审作用。经研究,决定组建第一届江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建立
专家库由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本次专家库成员面向全市公开推荐,坚持“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用”的原则。
市住建局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专家工作状况,适时更新、动态调整专家库成员。
二、入库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积极参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研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
(二)原则上为政府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和消防设备生产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在职或退休人员,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相关专业(消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防排烟、暖通)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暖通)、注册电气工程师、其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四)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经历。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行业工作,能够以独立身份和充足时间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咨询和消防验收等工作。
(六)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市住建局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消防技术标准、课题等的调研、论证、制定等工作;
(二)参与市、县(区)政府火灾事故中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调查和处理;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验收现场评定、备案抽查、咨询、评审、论证、培训授课等工作;
(四)参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对行业发展和管理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六)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派的其他工作。
四、入库程序
(一)推荐方式
1.各推荐单位以水平高、声望佳、作风正为原则,严格把关,适量、从优推荐本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2.各县(市、区)住建局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征询本人同意后,推荐合适人员。
(二)推荐程序
1.如实填写《江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当前无工作单位可不填写)。
2.根据个人工作情况,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与项目有关消防工作的证明》(附件2)(需为近5年内曾参与过的项目)。
3.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申请人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一次性将上述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jmszjj@jiangmen.gov.cn(邮件名称:姓名+专业类别)。
(三)审核公布
市住建局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报市住建局复核,择优选取人员后,向社会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公告,入选市专家库成员,聘期为3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0-3831691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
附件:1.江门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表
2.参与项目有关消防工作的证明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