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工作需要,现对2022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
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2022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要求》(见附件),作出项目报价(含总报价及分项、分内容详细报价等),并按附件要求提供单位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请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17时00 分,地点为: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我局将根据递交的文件,择优综合评定供应商。
联系人:冯镜毓;
联系电话:0750-3831633;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14楼。
附件:2022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要求。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2022年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制,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水平,及时掌握省内外有关房地产政策情况,精准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我局计划委托熟悉本地房地产业、有相关经验的专业机构,协助完成相关房地产辅助管理服务工作。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协助我局配合统计部门做好房地产数据应统尽统工作,建立项目投资台账。对已拿地未开工的项目,调查了解其原因和开工计划;对已开工符合入统条件但未入统的企业,配合各市(区)住建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入库入统;对已入库的企业,依法了解数据报送情况。
(二)协助建立健全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协助我局研究制定全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办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三)协助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含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管理机制,配合做好在江门从事房地产中介和房地产估价业务企业信息收集有关工作。
(四)每月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类房地产政策信息及全市房地产市场的行业新闻,做好舆情监测,并进行研究和解读,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报告(印刷40本)。
(五)建立定期市场调研制度,每月以现场走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和记录全市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市场分析研判、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六)协助我局完善房地产行业专家库。
(七)针对新出台的房地产相关政策,跟踪实施成效,开展满意度调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八)选派固定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到我局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及时沟通解决工作需求。
三、项目服务机构相关要求
(一)在江门市民政局登记备案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经营范围含有技术咨询服务类,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没有列入严重违反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二)有独立完成房地产政策收集研究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三)工作的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内不少于5人,供应服务商须在文件中确定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并说明主要参与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服务,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递交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都将被废除。
四、项目服务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五、服务报价及采购确定方法
(一)本次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含税),供应商报价如超出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95%的都做废标处理。
(二)服务报价包含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评审小组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对递交的文件进行评审,最后得出其综合得分,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供应商。
六、项目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7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
(二)在完成9月政策信息月报工作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9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
(三)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支付合同款项总额的100%额度,向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拨款的支付材料。
(四)本项目的付款时间是指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付款申请的时间,不含其审核和支付的时间。
七、评分办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