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1054
关于废止《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期有效)
江建〔2021〕293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现决定《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建〔2017〕174号,详见附件)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咨询电话:0750-383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