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所属辖区 |
申请人 |
类别(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居住地址 |
家庭成员人数 |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
申请保障方式 |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
备注 |
1 |
白沙 |
徐纬安 |
申请人 |
452402********3316 |
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惠泽园9幢801 |
4 |
1400.8 |
实物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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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5㎡ |
三房一厅 |
徐丽华 |
父女 |
451102********3326 |
学生 |
徐丽媛 |
父女 |
451102********3328 |
学生 |
徐绥航 |
父子 |
451102********3313 |
学龄前儿童 |
经审核,以上1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公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江门市民政局 |
202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