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江门”政府门户网站(www.rajayuj.com)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mfcj.com.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邮编:529040,电话:3831946,电子信箱:jmjf034@pub.jiangmen.gd.cn)。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动态更新台账。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市及各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制度,建立季度、年度动态台账更新机制。
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对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季度建设进度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在保障房建设项目工地明显位置设专栏公示建设项目详细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按批次发布分配方案,对已分配入住和退出的保障户做到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均以公开摇珠方式进行,至2016年12月底,我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共举行摇珠分配14批次,全市共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725户,及时满足了符合资格的家庭住房需求。
四是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市(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6年,经检查,各市(区)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能够按照要求完成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开辟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栏,统一设置热点新闻、办事指南、投诉信箱及电话、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分配及退出信息、住房保障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板块,信息公开要素比较齐全。我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也得到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
(二)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通报。
2016年3月31日,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栏目登载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4月7日,在江门日报B02版以及江门政务网 通知公告栏目登载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中的业务运行情况。
(三)定期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检查并予以公布。
一是深入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据统计,我市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程1045项,签署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数1045项,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828项。二是开展建筑施工百日集中严整、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以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主要隐患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通报,跟踪落实后续治理整改情况。全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共派出检查组371次数,检查工程项目797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1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0份。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于2016年2月18日印发《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修订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6〕183号),梳理从2010年至2015年,我局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份和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份,依法督促各相关科室尽快开展评估、修订工作。
2016年3月26日出台《关于印发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的通知》(江建〔2016〕83号),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2016年度审查了规范性文件11份,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9份。其中,《江门市区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规则》、《江门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工作指引》等5份规范性文件已通过法制局审查正式出台;《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告施行;《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法》、《江门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因机构职能调整及政策变化,经审查未能通过延期使用,到期自动失效;《江门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等3份仍在等待政府审查,我局将根据审查进度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备查库。
(五)加强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并予以公布。
按照《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2015版)》,以网上察看和实地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各市、区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印发有关部门并在局网页上公开。同时,指导各市区做好征收实施项目纸质资料的归档整理;完成对“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有关信息进行补充更新。
此外,我局依照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分别在 、江门市政务专网和部门网站 专栏公布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决算》、《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市住建局抓住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92条,规范性文件4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9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69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文件、信息162条。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818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6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6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54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16次,其他回应方式43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4名市民向我局申请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已按时向申请人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产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和改进:一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特别是抓紧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 意识,使各单位普遍熟悉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三是完善网上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 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普查、考评的系列要求,健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绩效考核机制,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