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中国江门”政府门户网站(www.rajayuj.com)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jmfcj.com.cn)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邮编:529040,电话:3831946,电子信箱:jmjf034@pub.jiangmen.gd.cn)。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动态更新台账。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市及各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及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制度,建立季度、年度动态台账更新机制。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对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季度建设进度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在保障房建设项目工地明显位置设专栏公示建设项目详细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按批次发布分配方案,对已分配入住和退出的保障户做到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均以公开摇珠方式进行,2015年市本级全年举办了4次保障房公开摇珠分配活动,每次配租均及时公开配租结果。四是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市、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市、区已经将最新的住房保障信息包括列为今年保障房开工的任务情况、基本建成任务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保障房分配、退出以及本年度保障房最新保障范围等公告信息公开。在省信息中心的支持下,我市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省住建厅通报表扬。
(二)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通报。
按照《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建立和健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公布机制,并于5月14日在江门日报、江门政务网、江门住房公积金网 栏目登载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三)定期督查全市各地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并予以公布。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建筑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市场行为检查和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同时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时发现存在的隐患,检查组均要求责任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个别存在隐患较多较严重的工地,要求当地住建局对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动态扣分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修改完善《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
一是重新修订了《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2015版)》,印发给各市、区实施,并在本局网站上公布。《指引》不仅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限及督查办法,还明确了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项目信息(包含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奖励政策、评估机构名单)等十二项公开信息项目,为各市区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实施依据及指引,推动各市区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区对应公开项目依法公开,采取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告,并供被征收人查阅等不同方式公开,不同公开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确定了不同公开时限。三是组织各市、区有关领导和人员集中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操作技能、信息公开业务等专项培训,指导协调各市、区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加强全市各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并予以公布。
按照《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2015版)》,以网上察看和实地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各市、区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印发有关部门并在局网页上公开。同时,指导各市区做好征收实施项目纸质资料的归档整理;完成对“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有关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督导各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有关征收项目信息。
此外,我局依照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部门网站 专栏公布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市住建局抓住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40条,具体包括规章制度10条,规范性文件7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4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4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文件、信息234条。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010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5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07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 稿件64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1次,其他回应方式10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至今,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产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