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将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的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www.rajayuj.com/bmpd/jmszfhcxjsj/)进行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邮编:529040,电话:0750-3831608,电子邮箱:jmsz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及时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我局抓住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海防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4条,规范性文件7份,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0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其他文件、信息403条。我局在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160次,其中,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公开政府信息140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6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96条。全年参加在线访谈1次。
(二)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按要求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办理过程,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2020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18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申请信息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信息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海防有关法律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本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期限以及申请办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5、行业情况。全市城市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工作情况及统计信息。
6、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等主要情况。
7、财政预决算。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立不够完善。三是解读形式较简单。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抓好 工作培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开展 专题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机关科室(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 、政务舆情回应能力。
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加强宣传。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重点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力争做到及时、有效地公开。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加强 与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住房保障方面。我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重点,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监督,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标准。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所辖区域政府网站及江门市住房保障网,对住房保障工作设置专栏进行定期公开,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年度计划、项目建设信息、保障对象、分配及退出情况等及时、详细地在信息公开栏进行分类公开。二是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各市(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以微信与电话提醒、全市通报工作成效等方式解决存在问题,有效促进各地工作改进。
2、房屋租赁管理方面。为引导住房租赁双方合理商议租金,引导住房租赁行业预期,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我局督导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编制了《江门市市区房屋租金参考价》(2019年),于2020年3月通过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向社会公开发布,该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相关工作平稳推进。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做好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了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方面信息。具体如下:
1、招标投标信息
(1)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开。
(2)招标公告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开。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二十日。
(3)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开。
(4)中标结果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依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5)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的公开由项目监管部门在省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同时行政处罚部门在其官网进行双公示和在公共信用网站公开。按违法行为类别确定,一般期限为6个月至3年。
2、项目施工信息
(1)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地址等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由我局于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公开。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的公开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公开。
3、项目竣工信息
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信息由我局在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结后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住房保障领域
(1)信息公开范围。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本级、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根据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及住房保障实施情况,对各管辖区域进行信息公开。
(2)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度,全市在“江门市住房保障网”公开信息共319条,其中市本级47条、蓬江区30条、江海区46条、新会区58条、台山市17条、开平市12条、恩平市52条、鹤山市57条。全市累计进行申请对象公示38批967户,分配结果公示15批527户,租赁补贴发放公示462户,退出情况公示582户。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1)招标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2020年,共有41项房建市政工程发布了招标信息,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均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进行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时限及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开率100%。
(2)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主动公开。目前,违法处罚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江门网、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频道。2020年,我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公开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2条,涉及企业2家,以处罚信息公开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市政府交办我局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90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8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答复,并通过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公开,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获得建议提案人书面感谢信1封、正面评价4份。
(五)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1、做好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积金监督司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并进行了解读,江门发布、江门日报、江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刊登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业务运行情况公告》及年度报告全文,江门电台在100.2频道播出了年报主要内容,江门日报刊登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业务运行情况公告》和年报解读。
2、做好政策调整公开工作。(1)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2020年3月25日修订并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后,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发布及 工作。(2)3月16日起,我市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并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和江门日报公开了相关情况。
3、对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进行全面公开。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4、对外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的办理程序、要件、时限、银行网点地址和咨询电话等服务事项信息。
5、业务办理进度公开。缴存职工在支付宝城市服务、建行智慧柜员机、江门农商行超级柜台可实时查询提取、贷款各项业务办理进度。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1、管理动态公开。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频道公开维修资金的政策变化,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便民措施等动态信息。
2、业务事项公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业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3、业务过程公开。维修资金使用立项、验收结果环节在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http://218.14.150.123:8000/,以下简称“江门物管平台”)公示,可随时查询跟踪业务办理状态。
4、维修资金明细信息公开。通过江门物管平台、“侨都之窗”自助服务终端、“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业主可查询名下物业的维修资金明细信息;在江门物管平台,可查询到小区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出、收益等情况。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