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将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下的江门市住建局部门频道(//www.rajayuj.com/bmpd/jmszfhcxjsj/)进行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邮编:529040,电话:0750-3831608,电子邮箱:jmsz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及时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我局抓住住房城乡建设(人防)领域内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公开。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4条,规范性文件8份,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29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其他文件、信息770条。我局在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997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2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8条。全年参加在线访谈1次。
(二)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按要求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办理过程,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2019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33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申请信息依法不属于本机公开有27件,还有其他2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信息内容涉及: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海防有关法律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服务事项。主要包括:本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办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企业资质标准、信用等级、表格下载等。
5.行业情况。全市城市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工作情况及统计信息。
6.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等主要情况。
7.财政预决算。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立不够完善。三是 方式还比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抓好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机关科室(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 、政务舆情回应能力。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加强宣传。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重点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力争做到及时、有效地公开。积极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加强 与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住房保障方面。我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工作重点,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监督,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所辖区域政府网站及江门市住房保障网,对住房保障工作设置专栏进行定期公开,公开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包括:分配方案、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度、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
2.房屋租赁管理方面。为引导住房租赁双方合理商议租金,引导住房租赁行业预期,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我局督导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编制了《江门市市区房屋租金参考价》(2018版),于2019年3月通过市住建局政务网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该项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相关工作平稳推进。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做好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了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方面信息。具体如下:
1.招标投标信息
(1)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开。
(2)招标公告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二十日。
(3)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开。
(4)中标结果公开由招标人实施,在项目所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公开。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依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5)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的公开由项目监管部门在监管平台及公共信用网站进行公开。按违法行为类别确定,一般期限为6个月至3年。
2.施工有关信息
(1)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地址等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由我局于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的公开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公开。
3.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由我局在官网进行公开。
4.竣工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信息由我局在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结后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时进行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住房保障领域
(1)信息公开范围。根据历年来省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每年将任务分解到各市(区)。住房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本级、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对各管辖区域进行信息公开。
(2)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市在“江门市住房保障网”信息公开共303条,其中市本级50条、蓬江区42条、江海区15条、新会区64条、台山市18条、开平市19条、恩平市15条、鹤山市80条。全市累计进行申请对象公示30批1090户,分配对象公示6批562户,分配结果公示16批860户,退出情况公示414户。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1)招标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2019年,我局共完成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备案37宗,涉及的房建市政工程均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进行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时限及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开率100%。
(2)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主动公开。目前,违法处罚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江门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我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公开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125条,涉及企业125家,以处罚信息公开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市政府交办我局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6 件,其中主办23 件、会办53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答复,并通过江门市建议提案系统公开,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 江门住建频道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并在江门日报和江门电视台公开了相关情况。
二是做好政策调整公开工作。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对《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在 江门住建频道、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发布及 工作。
三是对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进行全面公开。在 江门住建频道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江门日报和江门电台公开了相关情况。
四是对外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在 江门住建频道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各项业务办理程序、要件和时限,各银行网点地址、咨询电话等服务事项信息。
五是账户信息和业务办理进度公开。 江门住建频道、“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侨都之窗自助服务终端、建行智慧柜员机等渠道推出职工“刷脸”查询住房公积金的功能,缴存职工可以随时随地查询个人信息。在建行智慧柜员机可实时查询提取、贷款各项业务办理进度。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保障业主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主动公开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程序、增值方案等,及时公开资金管理工作动态。二是业务过程公开,维修资金使用立项、验收结果环节在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http://218.14.150.123:8000/,以下简称“江门物管平台”)公示,可随时在江门物管平台跟踪业务办理状态。三是资金情况查询方便快捷,房屋维修资金的明细可在江门物管平台、“侨都之窗”自助服务终端查询;小区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出、收益等情况,可在江门物管平台查询。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