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益,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我局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拟定了《2016年度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资金增值方案》。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分别由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新会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该方案组织实施。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止
公示网址:http://www.jmzjj.gov.cn/
公示内容: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资金增值方案
公示单位: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831915
附件:2016年度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资金增值方案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日
附件
2016年度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资金增值方案
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12月将管理的建设银行江门分行江翠支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账号:44001670231053003476,以下简称建行江翠代管户)截至2015年10月31日的账户资金人民币23,170万元办理了一年定期,到期预计收益451.815万元(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建行江翠代管户新增资金5737万元。
新会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12月将管理的建设银行新会支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专户(账号:44001670601053010198,以下简称建行新会代管户)截至2015年10月31日的账户资金人民币11,012万元办理了一年定期,到期预计收益214.734万元(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建行新会代管户新增资金2651万元。
为提高上述账户的资金收益,确保收益的连续性,结合近年维修支出、每月交存额较稳定的情况,从安全性、流动性及收益性考虑,决定将账户内一年定期到期的本金和收益,以及新增资金进行增值,方案具体如下:
一、增值的资金金额
(一)建行江翠代管户增值的资金金额:一年定期到期的本金人民币23,170万元和收益451万元,以及新增归集资金人民币5737万元,合共人民币29358万元。
(二)建行新会代管户增值的资金金额:一年定期到期的本金人民币11,012万元和收益214万元,以及新增归集资金人民币2651万元,合共人民币13877万元。
二、增值类型:定期。
三、增值期限:1年。
四、年化收益利率:1.95%(基准利率1.5%上浮30%,具体以银行当年公布的利率为准)。
五、收益分摊:定期存款到期后,用于办理定期的本金及收益返还到相应的账户,所得收益将分摊到每间房屋的分户账中。具体的增值分摊方案以网上公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