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于2015年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局对原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5日,请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传真:3831919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3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29040
电子邮箱:jmwxzj@163.com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3831917。
附件: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