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拟将部分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江海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放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确定不超过5家中标银行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放银行,若有效投标人总数少于5家(含5家)的,全部为本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期存放银行;若有效投标人总数超过5家(不含5家)的,综合评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为中标银行。中标银行按以下方式分配存放资金:
第一名分配存放资金总额的30%;
第二名分配存放资金总额的25%;
第三名分配存放资金总额的20%;
第四名分配存放资金总额的15%;
第五名分配存放资金总额的10%。
中标银行不足5家的,余下的资金金额由全体中标银行平均分配。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已受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委托,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已在该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三)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四)与招标人签订的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银行专户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复印件;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七)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1式1份按照要求完整提供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单独提交,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六、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每项指标计算结果均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每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汇总后取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七、中标规则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投标利率水平、业务开展成效、业务创新、安全性、服务水平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靠前且不超过5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招标人完成存放手续。如中标人无法在招标公告规定期限内完成资金存放手续或主动放弃资金分配的,其分配的资金金额平均分配给已完成存放手续的中标银行。
八、投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7日8:30至 9:00。
(二)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副楼三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三)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送至招标人。
(四)招标人拒绝接受以下文件:
1.提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3.未按规定包装和密封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与评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
十、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资金的存放手续。
十一、非国家政策调整,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借故拖延、拒绝为招标人提供资金存放服务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过程中,因投标人违反银行业相关规定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十二、其他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为准。投标人的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告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三)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五)联系地址和方式: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
联系人:梁艳莲
联系电话:0750-3831917
附件: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廉政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