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费用如何分摊?
1、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2、用于房屋本体楼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楼宇房屋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用于二户或者二户以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专属相关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4、在一幢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业权人使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业权人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5、开发建设单位尚未售出的房屋应当依其占全部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