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按照《 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5〕106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在本局网页上公布。为切实贯彻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督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及公开平台建设,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照《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2015年版)》,对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依法公开。同时,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根据《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2015年版)》,每年10月底前,各市、区要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我局;11月底前我局对各市、区采取网上察看和实地抽查方式进行督查;12月底前我局对全市各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及督查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2015版)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