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的通知》(粤建房〔2013〕8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制度,我局2016年通过项目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网上察看等方式,对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主要情况
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贯彻落实《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认真采取措施,加强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部门网站“房屋征收信息专栏”建设、维护,形成信息公开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有关房屋征收信息。大部分市、区能及时对房屋征收政策信息进行发布、更新。对我市上线运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明确使用部门及落实系统管理员,跟进有关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各市、区住建部门能够按照全市总体要求,深入组织学习《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工作指引》,加强房屋征收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在督导中发现,正在实施房屋征收项目的市、区政府都能按有关工作指引和要求,认真开展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其中,蓬江区在实施胜利新村解危房屋征收项目中,按规定程序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抽签选定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做到根据信息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公众及征收范围内住户进行公告,并在房屋征收项目所在地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宣传讲解房屋征收政策,方便公众、被征收户了解有关项目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及标准、安置房建设等受关注的信息,推动项目房屋征收有序开展。开平市在启动赤坎圩镇文物保护房屋征收项目中,能够着重抓好前期房屋基本情况调查及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除做好规定程序的信息公开外,特别针对华侨房屋等通过海外媒体公告有关信息,力求多渠道、多方位收集社会各界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二、存在问题
从整体情况看,我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持续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全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市、区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够规范和严谨,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信息分类、内容更新等方面仍需优化;全市“房屋征收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不高,个别市、区存在对系统使用不够重视,系统信息录入滞后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2017年工作要求
2017年,全市房屋征收工作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辖区内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一)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征收工作部门的组织领导,强化职能建设,确保人员、经费配备到位,提高房屋征收组织管理能力,为依法规范履行房屋征收工作职责不断夯实基础。
(二)各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抓好对房屋征收重点环节的把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执行信息公开流程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本辖区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
(三)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重点搞好门户网站“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公布房屋征收公开信息。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的应用操作,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和沟通处理,提高系统的运行效能。
(四)各市(区)要增强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涉及房屋征收问题的沟通渠道,对有关诉求或反映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回应,保障征收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