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件为准)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为全面落实《 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5〕106号)要求,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我局组织对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网页查看等方式,全方位检查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主要情况
按照《江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2015年版)的有关要求,各市(区)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落实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的公开。主要表现在:
(一)各市(区)住建部门都建立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能部门,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跟进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的公开、更新工作,做好信息系统维护等,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各市(区)住建部门网站设置了专门的栏目,建立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大部分市(区)能及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进行发布和更新。同时,将住建部门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同步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理解、掌握和运用有关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及项目信息。
(三)对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所在的市(区)能做到对应公开项目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同时,完善了征收项目纸质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各市(区)住建部门能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并选派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系统管理、运用操作业务培训,促进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及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专项督查情况看,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各市(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不均衡、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
(一)有的市(区)住建部门网站的栏目没有按照“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进行设置,有关栏目及信息的分类不明晰,在如何方便公众查询,栏目页面的设置等方面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有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本级住建部门网站之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没有实现同步对接,存在信息不一致或部分信息空缺等情况。
(三)个别市(区)住建部门网页对具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存在信息滞后,内容和项目不全等情况。
(四)各市(区)安装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但个别市(区)由于目前未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因而对征收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重视不够,存在操作技能不熟练,信息录入不及时等薄弱环节,未能发挥信息系统真正的效力。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各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管理,特别是要针对存在问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设置。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与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理顺工作机构,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机构、职责、人员的落实到位,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强化“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维护。各市(区)对专栏设置未符合规范建设要求的需要及时整改完善,并落实专人对专栏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住建部门网站要进一步整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资源,与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实现数据共享。
(三)重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的使用。各市(区)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征收信息系统的操作运用,对已完结的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尽快完成补录,并及时做好对新实施征收项目信息在系统中的录入及管理。
(四)加强法规政策和业务学习。各市(区)要继续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学习,正确把握法规政策精神实质,对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依法应公开的项目及需要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公开,推进我市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联系人:刘智存;联系电话:3831643)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