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管辖的惠泽园保障房项目于2014年1月竣工交付使用,目前每幢楼层电梯前室及走廊水泥砂浆地面层存在局部起砂、开裂,墙身腻子灰残旧、局部缺损,照明灯具损坏导致缺乏照明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开展惠泽园1-4幢室内公共区域维修工作,采购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惠泽园1-4幢室内公共区域维修工程
工程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惠泽园1-4幢
二、工程内容
惠泽园1-4幢每层公共区域,维修地面,铲除电梯前室、走廊地面破损水泥砂浆层,电梯前室重新铺设抛光砖和踢脚线,走廊重新铺设防滑砖。墙身、天花整体修补后重新刷乳胶漆。拆除残旧楼道灯,改装照明及应急两用的人体感应灯332套。电梯增加石塑门套120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期限及质保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按相关建筑标准完成验收。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四、质量要求和标准
所有施工内容使用材料、施工工序、安全管理措施等均按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和施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建安工程供应商应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所有相关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供应商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登记注册,并已进入平台供应商库。
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该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含税)陆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叁元壹角贰分(¥ 687413.12元)。
工程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合格或以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60%合同价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待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按照审核定案价计算应付本项目实际结算价,且扣除本项目已支付金额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结算价款的3%作为本项目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待2年质保期满且验收质保合格后支付剩余结算价。总费用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出部分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项目要求产品规格供应,质量合格,符合使用安全。
(二)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产品,并完成安装。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委托方监督,能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验收方法:供应商完成项目并自检合格后,向委托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双方派遣有经验有能力的代表人员到场验收。
(五)验收内容:项目报价表内全部清单内容,包括产品规格、数量、项目效果等,整体效果必须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标准。
(六)在保修期内,对产品的质量负保修责任。
八、投标响应资料
根据采购要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工程承诺书;
(七)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九、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公示期间(即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此采购公告附件(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期限:请在2023年10月23日17时前将上述响应文件送至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1311室住房保障科,逾期视为放弃响应,联系人:叶小姐,电话:3831637。
响应文件分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采用封套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争议处理
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争议处理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因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送达费、执行费、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其他
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的通知、告知、报告等均是指书面形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向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或营业执照所列明的住所地进行送达,任何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电邮,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或联络方式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短信、电邮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十三、评分办法及标准
建安工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出采购公告,在三家及以上的投标单位中根据建安工程施工评分表进行评选,确认最高得分为中标供应商。评分标准如下:
附件:1、施工图
2、工程量清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