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我中心2013年印发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江房金字〔2013〕318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江房金字〔2013〕320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江房金字〔2013〕319号)(以下简称三个《管理办法》)有效期为5年,将于2018年8月31日到期。
经市法制局审查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4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我们对三个《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江房金字〔2018〕73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江房金字〔2018〕74号)、《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江房金字〔2018〕75号)。
特此公告。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
- 1.(江房金字[2018]73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解读文本
- 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图解
- 4.(江房金字[2018]74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 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解读文本
- 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图解
- 7.(江房金字[2018]75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 8.《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解读文本
- 9.《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