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的编制说明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贯彻国家、省对于住房保障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积极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动谋划我市“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保障规划》主要依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门市住房保障现状和需求调查报告》、《江门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粤审社报〔2019〕4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进行编制。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
自去年3月项目启动至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开展江门市住房保障现状与需求调查、与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于2020年10月形成《规划》初稿,随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要求,已履行公众参与、部门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形成《规划》送审稿,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审核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1年6月28日印发实施《规划》。
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五个章节:
第一章为工作基础,总结回顾了我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发展成效和存在问题。
第二章为形势和挑战,分析了我市住房保障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第三章为总体要求,提出了我市“十四五”住房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为主要任务,提出了健全保障对象分类体系、丰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大力发展人才住房、加大住房保障要素投入、提升住房保障品质、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管理、优化住房保障空间局等八个方面的任务要求。
第五章为实施机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衔接;健全法规政策,完善机构设置;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的实施措施。
五、工作亮点及实施路径
一是较为全面地量化评估了我市住房保障潜在需求。前期开展了住房保障现状和需求调查,调查样本覆盖11类家庭,样本量超过1.6万份。调查表明:我市面向本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比较到位,但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仍需加强。
二是合理提出我市“十四五”住房保障发展目标。为了稳妥实施住房保障,避免房源建设超出实际需要而造成空置浪费,规划按照稳妥推进的思路,以“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人才在3-5年合理轮候期内得到保障”为工作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增供应各类房源(含租赁补贴)8100套,加上存量房源可再分配利用,力争获得住房保障的家庭达到14100户。同时,不断优化住房保障供给体系,在稳步增加公租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住房,充分激发市场参与的积极性,致力于在发展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三是系统安排“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为了保障规划目标得到有效落实,规划将新增房源筹建目标分解至各市(区),并经过适宜性评估提出各市(区)项目意向选址区域,还提出2023年、2025年保障性住房考核目标,及时跟踪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必要时可对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中期调整。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保障规划》印发实施以后,我局将以《保障规划》为引领,铺排“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近期重点主要包括:一是协调各市(区)及有关部门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筹建所需的土地和资金,趁早储备项目,争取早日开工;二是积极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有关配套政策;三是稳步提升我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多措并举,不断增强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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