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步骤
一、申请人登录http://jmgjj.jiangmen.cn:20624/gryw,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个人登录”,实名验证身份信息;
二、进入个人网上业务主页面,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业务办理
一、提取业务
(一)按月提取终止
1.受理条件
职工不再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划转本人住房公积金至指定账户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办理终止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2.操作说明
(1)点击“按月提取终止”(若不存在按月提取记录,则提示“未开通按月提取,不能做终止操作”)。
(2)进入详情页面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上报。
3.注意事项
业务上报后立即生效,请申请人留意短信通知,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二)租住商品房提取
1.受理条件
(1)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首次申请时可提取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次提取的间隔为6个月,间隔期满后未提取的,可以在下一期累计提取。
(2)材料要求
①未婚:提供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主页,申请人页,婚姻状况栏为未婚);
②已婚:提供结婚证(相片页)或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主页,申请人页,配偶关系页,婚姻状况栏为已婚);
③离婚后未再婚:提供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主页,申请人页,婚姻状况栏为离婚)、离婚证明(离婚证、经公证的婚姻证明材料、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
④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主页,申请人页,婚姻状况栏为丧偶)。
2.操作说明
(1)点击“租住商品房提取”(夫妻双方在我市没有自住住房、没有其他提取类型的记录);
(2) 填写提取基本信息、上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
(3)保存完成后,点击“资料上传”;
(4)上传相关图片后点击“确认”按钮。
3.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收款账户请填写本人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2)业务上报后请留意短信通知;
(3)提交业务后请及时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三)退休提取
1.受理条件
职工当前账户已封存且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封存次月可申请提取。
2.操作说明
(1)点击“退休提取”;
(2) 填写提取基本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确认”按钮。
3.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收款账户请填写本人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2)业务上报后请留意短信通知;
(3)提交业务后请及时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四)提取进度查询
1.查询内容
查看提取信息,包括受理日期、结算情况、提取人基本信息、提取基本信息、上报信息等。
2.操作说明
(1)点击“提取进度查询”;
(2)选择一条记录,点击“查看”按钮,弹框显示对应内容。
二、贷款业务
(一)还款账号变更
1.受理条件
职工在我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改变还款账号进行还款扣费的,可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还款账号变更业务。
2.操作说明
(1)点击“还款账号变更”。
(2)进入详情页面后,输入新的还款账号并点击“确认”按钮,提交上报。
3.注意事项
确认成功即办理业务成功。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二)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
1.受理条件
职工在我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部分提前还款或缩短贷款期限的,可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业务。
2.操作说明
(1)点击“部分提前还款或缩期申请”。
(2) 在登记信息界面选择提前还款类型(缩期、缩额、缩期又缩额),录入完缩期后借款期数(不含当期)、提前还款金额等信息后,鼠标点击空白处或者按enter键,系统自动计算提前还款后首月还款额、缩期后合同到期日,点击“确认”按钮完成业务。
3.注意事项
(1)缩期业务(缩期、缩期又缩额)需放款满一年才能网上办理,否则请前往柜台办理。
(2)请申请人留意审批结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三)提前结清贷款申请
1.受理条件
职工在我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提前结清贷款的,可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业务。
2.操作说明
(1)点击“提前结清贷款申请”。
(2)在登记信息界面选择提前结清日期后,鼠标点击空白处或者按enter键,系统自动计算提前结清金额,点击“确认”按钮完成业务。
3.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留意审批结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四)还款方式变更
1.受理条件
职工在我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变更还款方式的,可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还款方式变更业务。
2.操作说明
(1)点击“还款方式变更”。
(2)进入界面直接显示变更前后的还款方式与月还款金额;点击“保存”,完成该笔业务。
3.注意事项
还款方式变更需放款满一年才能办理,否则请前往柜台办理。请申请人留意审批结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三、账户管理
异地转移接续
1.受理条件
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办理时限为11个工作日。
2.操作说明
(1)点击“异地转移接续”;
(2)下拉选择转出地省份、转出中心名称,填写原工作单位名称、原公积金账号,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确认。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已清楚知道转出地中心转移住房公积金所需满足的条件;
(2)申请人不可撤销地授权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3)提交业务后请及时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0-12329。
四、信息查询
(一)个人账户信息
1.查询内容
基本信息、缴存明细信息、缴存信息调整情况、提取申请信息、业务流水信息。
2.操作说明
(1)点击“个人账户信息”;
(2)查看信息。
(二)个人贷款信息
1.查询内容
职工在我市公积金贷款的信息。
2.操作说明
(1)点击“个人贷款信息”;
(2)查看信息;
(3) 选择贷款记录的”“详情查看”按钮可以进入贷款基本信息查看界面,查看申请人信息、担保信息、借款信息、抵押信息、还款计划表、审批信息、申请表变更信息。
(三)业务办理查询
1.查询内容
业务受理编号、业务类型、业务状态、操作日期、办理日期、受理情况说明
2.操作说明
(1)点击“业务办理查询”;
(2) 查看信息。
(四)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1.受理条件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
2.操作说明
(1)点击“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2)进入页面后点击“确认”提交;
(3)弹窗提示“操作成功”后,点击“打印预览”按钮,显示打印预览界面。点击打印,连接打印机打印该证明;
(4) 点击“出具证明查询”按钮,显示历史出具记录;
(5) 点击“打印”,显示打印预览界面。点击打印,连接打印机打印该证明。
(五)开具异地贷款证明
1.受理条件
申请人在我市无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因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即五邑地区外)购买住房并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可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证明。
2.操作说明
(1)点击“开具异地缴存证明”;
(2)进入页面选择“贷款地省份”和“贷款公积金中心名称”。点击“查询”按钮
(3)打印界面显示最近一次异地贷款证明的基本信息与异地回执信息,可在显示的缴存使用证明左上方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异地贷款证明PDF文件。
五、个人中心
(一)个人信息变更
1.受理条件
可变更项目:职业、职称、学历、邮政编码、婚姻状况、家庭月收入、家庭住址、家庭住址、开户银行;
2.操作说明
(1)点击“个人信息变更”;
(2)进入变更页面;
(二)密码修改
1.操作说明
(1)点击“密码修改”;
(2) 录入新密码、确认密码、验证码,点击“确认修改”提交。
(三)手机号码修改
1.操作说明
(1)点击“手机号码修改”;
(2)录入新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点击“确认修改”提交。
(四)公积金账户绑定
1.受理条件
若存在一人多个公积金账号,可以选择账号绑定。绑定后则登录个人网厅之后的数据为该公积金账户的数据。
2.操作说明
(1)点击“公积金账户绑定”;
(2) 若只有一个公积金账号,则列表显示已绑定;若存在多个,则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账号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