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以及我局《关于全面执行<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建函〔2015〕763号)的有关规定,为督促市场各方主体守信履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现对在2017年7月、8月中未落实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在岗考勤制度的企业(详见附表1、2)和在“江门市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在岗信息管理系统”中考勤天数未达到规定天数的企业(详见附表3、4)作出通报批评。请各地主管部门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督促有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考勤机,并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件:1.2017年7月江门市公有资金及公共工程在建工程应装未装考勤机项目企业汇总表
2.2017年8月江门市公有资金及公共工程在建工程应装未装考勤机项目企业汇总表
3.2017年7月江门市公有资金及公共工程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不达标项目企业人员汇总表
4.2017年8月江门市公有资金及公共工程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不达标项目企业人员汇总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