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在2017年4月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馆库房改造工程”开展“两场联动”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馆库房改造工程”项目改造面积1481平方米,总投资约115万元。建设单位是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馆,施工单位是珠海市广能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检查当天,项目已完成加固补强工程,正进行墙面粉饰施工。
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一)施工单位珠海市广能工程有限公司在监督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以及监理单位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在监督部门备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均无正当理由不在现场履职。
(二)质量方面: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施工、监理未填写日期;2.002-00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已过整改期限,未见回复单;3.首层地面楼板加厚、梁加固的相关检验批验收资料未能提供检查。
(三)安全方面:1.临时用电线路拖地;2.未能提供公司、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及施工安全日志。
(四)勘察设计与建筑节能方面:1.施工图有漏盖执业注册师印章;2.现场使用的施工图缺审图章;3.墙体材料硅酸钙板、蒸压加气砼砌块无出厂合格证;4.该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如:“本工程使用砼有水下砼、桥梁、箱涵”。
(五)合同造价管理方面:1.未按施工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2.现场未能提供合同工程款预付款及进度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计量支付凭证。
二、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
(一)检查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1.施工、监理单位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工作;2.由建设单位协调相关单位完善设计手续;3.临时用电线路要架设,不能拖地;4.加强现场资料管理,妥善保存资料。
(二)整改情况:1.施工、监理单位已书面回复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履职工作情况。2.建设单位未提交完善设计变更手续的整改报告。3.施工单位未提交临时用电线路及现场资料管理的整改报告。
三、问题警示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馆库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也是目前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建设行业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加强全市房建市政工程监管具有警示作用。
(一)要充分认识现场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及监理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加强现场管理,保证质量、安全的必要前提,施工和监理单位要落实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质安监部门在现场监督检查环节要加强检查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并严格执行《广东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质〔2009〕1号)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及人员实行动态扣分处理。
(二)以问题和隐患为导向,吸取教训,加强整改。全市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以“隐患就是事故”为指导思想,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加强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整改,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