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
现将我局在2019年6月对市直在建工程项目“江门市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道路工程”开展“两场联动”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江门市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道路工程”总长度2937m,总投资约46500万元。建设单位是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是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检查当天,项目正进行软基处理和C匝道现浇梁模板支架施工。
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一)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方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请假不在场,由与项目经理相同执业资格等级人员代班。项目未按要求安装项目管理人员在岗考勤机。
(二)质量方面:1.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无在对应的结构实体部位同步养护;2.未及时办理桥梁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未按时回复监理工程师通知单;4.软基处理工程(水泥搅拌桩)桩基检测方案未按要求编制和备案。
(三)安全方面:1.C匝道桥现浇箱梁模板支架现场使用盘扣式脚手架,与专项方案要求的碗扣式脚手架不符;2.现场文明施工较差,部分裸土未覆盖,洗车槽设置不符合要求;3.部分围挡破损未及时修复。
二、整改情况
(一)检查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1.按规定尽快安装考勤机并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2.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混凝土同条件试件养护工作,并按要求尽快办理桥梁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3.落实整改,并按时回复监理工程师通知单;4.按要求编制软基处理工程(水泥搅拌桩)桩基检测方案,并按要求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5.尽快完善C匝道桥现浇箱梁模板支架施工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6.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按要求设置洗车槽,并及时覆盖裸土;7.及时修复破损的围挡。
(二)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证据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管理,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控。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管理,做好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把控好现场结构实体施工质量,按要求做好质量检验和质量验收工作,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施工企业要及时办理工程量签证和工程款支付申报工作,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共同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制度。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