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搅拌站)的扬尘控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新建和迁建搅拌站的扬尘控制要求
新建或迁建搅拌站,须严格落实《江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应用规划(2016~2020年)》,达到国家、省及我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的相关要求,投产后严格执行《江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控制十项要求》。
二、对现有搅拌站的扬尘控制要求
现有搅拌站要限期完成对生产、运输及环保条件的整改完善,确保搅拌站扬尘控制符合《江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控制十项要求》和相关标准要求。
三、对搅拌站扬尘控制的监督管理
按照江门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照《江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控制十项要求》,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搅拌站的扬尘控制直接实施监督管理,落实好日常监管职责,对违法规定的搅拌站,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附件:江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控制十项要求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何文灵联系电话:3831676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7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
江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控制十项要求
按照江门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及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做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搅拌站)的扬尘治理与监管,推广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和绿色生产,达到预防和控制扬尘目的,特制定如下扬尘控制十项要求,在业内推行。
一、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建设要求
(一)设置扬尘控制管控部门,明确职责,负责组织站内扬尘控制的指导、监督、检查
各搅拌站应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明确扬尘关键部位的控制措施、日常管理制度以及重度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响应,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生产设施扬尘控制要求
(二)搅拌楼扬尘控制
搅拌主机和配料机等设备宜设在全封闭的搅拌楼内,配备收尘设施;原材料上料设备宜实现全封闭,搅拌机过渡料仓处须设有布袋除尘装置或自动除尘器,严防搅拌机上料过程中产生扬尘现象;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宜用增压泵将水雾化、均匀压制粉尘,同时增设自动吸尘器收尘,吸尘器收集粉尘后再放回搅拌缸搅拌,整个过程做到无尘溢出;搅拌楼混凝土卸料口应配备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地面生产废渣应及时清理,保持主机下料口下方的清洁,防止混凝土沉积;收尘设施须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或更换,禁止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扬尘防治设施。
(三)筒仓扬尘控制
骨料配料仓应采取封闭式筒仓,水泥、粉煤灰等粉料须采用密闭料仓进行存放,筒(料)仓顶部要装配有自动除尘器及安全阀,防止扬尘及冒顶现象发生;粉料筒仓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漏;粉料筒仓上料口应配备密闭防尘设施及有料位控制系统,上料过程应有专人监控,防止粉料泄漏;水泥和粉煤灰等散装物料由密闭管道输送至全密封的称量斗,并在称量斗上加装专业的除尘器,有效防止粉料称量过程的扬尘;除尘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时清洁及更换,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除尘设施运行管理台账。
(四)骨料输送带扬尘控制
骨料转运皮带输送时,一方面对输送皮带增设防尘罩抑制扬尘或进行全封闭 ,另一方面在上料口及转运点加装喷雾设施,防止转运过程扬尘产生。
(五)骨料堆放场扬尘控制
露天的砂、石等骨料堆场必须采用密目网覆盖和雾化喷淋的方式控制扬尘,并加强覆盖和喷淋情况检查;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完全围闭并加装喷淋雾化系统降尘,实现骨料装卸、装运、配料在室内完成;尽量避免现场破碎石料和筛分砂石,若确需现场作业,应在全密闭的厂房内完成,并设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砂石的铲、运、卸等环节必须采取降尘措施,运行平稳轻缓,严禁野蛮装卸造成扬尘。铲车等骨料铲运设备,不能达到《广东省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加装或更换颗粒物捕捉器等污染控制装置,以减少扬尘。
三、厂区扬尘控制要求
(六)厂区设备及厂区环境扬尘控制
厂区应在明显位置设立扬尘防治公示牌,逐步推进扬尘控制在线监控。
厂区厂房、生产设施应配置冲洗除尘设备,及时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保持清洁,外表不得有粉尘堆积。
做好厂区内地面硬化及场地周边的绿化、美化工作。厂区内要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车辆等相应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厂区围墙宜设置雾化喷淋,厂区内应定时进行冲水、喷雾除尘,保持湿润,不得有粉尘堆积。厂区道路保持完好和清洁,严格控制进入厂区内车辆的行驶速度,避免车速过快产生扬尘,车辆在厂区行驶时无明显扬尘现象。逢重污染天气,加大洒水、喷雾降尘频次。
(七)生产废料扬尘控制
规范生产废料管理,厂区内设置生产废弃物临时存放处,生产废料宜堆放在有顶棚和围墙等相对封闭的场地内,若露天堆放必须采用密目网覆盖并加强喷淋,堆放时间不能太长,需及时清运处理。指定专人定期清理沉淀池、排水沟等。
(八)厂区出口扬尘控制
厂区进出口必须设置固定洗车槽等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的料斗、车轮等重点部位进行冲洗,防止车轮夹带泥土上路或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混凝土撒漏现象,车辆未冲洗清洁不得出厂。厂区出口实行门前环境卫生“三包”,落实洒水、清扫保洁措施,确保厂区内外保持干净清洁。
四、运输环节扬尘控制要求
(九)混凝土搅拌车扬尘控制
要定期清洗混凝土搅拌车,罐体残留混凝土应小于
(十)原材料运输车扬尘控制
骨料运输车应采取适当方式卸料,卸料后应清理干净方可驶离厂区。水泥、粉煤灰等粉料及液体外加剂须采用全封闭的车辆运输,有防渗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