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建水务局,市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近期,特别是广州“7·22”塔吊倒塌较大事故和中山“8·13”汽车起重机倾覆较大事故发生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续下发了多份文件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然而,9月份全省各地仍然发生7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人死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10月11日,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第四季度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特别防护期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强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要充分认识近期进入施工黄金季后对安全生产的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细的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守安全红线,严防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粤建电发〔2017〕32号)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日常安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把事故隐患坚决消灭在萌芽阶段。要依法严厉查处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特别是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深入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要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7〕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粤建电发〔2017〕32号)和我局《关于深刻汲取广州“7·22”塔吊倒塌较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江建函〔2017〕1160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建函〔2017〕1282号)的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迅速扭转安全生产“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被动局面。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要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和工地,各有关企业要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各有关企业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即时组织开展对全市建筑工程的飞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市(区)和部门将进行全市通报并抄送属地政府,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
(联系人:丘自豪、黄威,联系电话:3829881、38316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