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安〔2024〕4号)《关于印发<2024年江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江安办〔2024〕82号)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江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江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江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消地结合”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营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江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贡献住建力量,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创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架构
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委员会(成员包括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2024年江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蓝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我局将在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内容。各县(市、区)要参照我局有关做法,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3.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形式,以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为主体,观看专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解析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65条具体措施,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宣传。
4.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开展宣传讲解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宣传治本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子方案、讲具体实施措施;执法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讲典型执法案例;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讲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岗位安全要点、消防安全要点、讲安全操作规程。
5.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细化完善教育培训规定要求,健全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6.开展建筑施工精准执法检查。组织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检查,做到“排查现场风险隐患和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并重,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
7.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1日,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在线参加国家、省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组织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
8.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此外,我局将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系列活动。
9.举办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观摩交流会,运用现场观摩工地交流方式,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消防演练演示、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工地、绿色文明施工、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工地”活动。
10.建筑施工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11.社区要积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网格员、物管保安、志愿者重点宣传提醒房屋使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电动自行车等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五)开展向工地送专业技术服务。
12.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培训活动,向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一线作业工人开展深基坑安全管理培训、高处作业安全防范培训。各县(市、区)可参照开展施工安全培训,提升工程项目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13.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建筑起重机械抽检抽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实体核验服务,帮扶企业精准排除隐患。
14.开展施工安全专家下基层送政策送服务活动,针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开展隐患曝光和警示教育。
15.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加强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持续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16.突出群众关注关切的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火灾,围绕风险隐患辨别、辟谣伪科普、自救互救技能等主题,根据新媒体传播规律,策划制作适用多平台传播的警示科普宣教产品,投放社会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七)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17.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房屋市政工程钢结构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此外,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类应急预案,围绕“畅通生命通道”进行专题情景模拟、实战推演和应急演练。
18.组织开展各类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训练体验等活动。企业要根据建筑施工领域事故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家庭要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和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等参加一次自救互救培训或逃生演练。
19.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培养一批有资质的应急救援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熟练掌握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提升企业层面应急救援能力,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要积极配合,加强联动,做到多部门、同主题、共频率,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主题宣传专业化、科普宣传亲民化的长效机制。
(二)确保安全有序。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省、市的要求和标准,安全有序地筹划组织好各项活动,并按时间节点报送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
(三)务求活动实效。
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省、市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护安全的目的,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7月2日前报送本单位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盖章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及有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