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监督管理效能,进一步强化施工项目人员和现场安全管理,我局按照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的工作部署,建设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现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我局决定于9月20日起正式启用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主要功能
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是江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功能模块之一,主要包括危大工程实施填报、基坑监测、建筑起重机械监管等功能。通过施工项目危大工程实施前主动填报,实现对危大工程清单式、全流程管理;通过对接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实现建筑起重机械数据获取和分析利用。
二、危大工程实施前填报要求
施工、监理单位须认真学习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熟悉系统的功能和操作。11月1日起,施工单位须在项目危大工程实施前在系统填写危大工程的基本信息(正在实施的危大工程需补充填报,已完成的无需填报),以及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监管子系统上审核和确认施工单位填写的危大工程信息,形成项目危大工程数据库。危大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新状态“完成”,监理单位定期督促检查,闭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三、建筑起重机械监管
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等业务继续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下称省建筑起重机械系统)办理。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获取省建筑起重机械系统数据,统计和分析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同时,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可查询、获取辖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信息,改进监督管理方式方法。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的上线启用是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各安全监督机构、各参建企业要提高认识,熟悉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数据成果,进一步分析研判,改进危大工程监督管理方式方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推进辖管工程项目使用危大工程子系统,要及时收集、协调辖区内系统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宣传、指导、帮助施工企业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的管理,并加强对辖管项目的危大工程监督检查,推动系统平台顺利运行并取得实效。
(三)落实主体责任。施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填报、更新、闭合危大工程信息。各参建单位、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以危大工程库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平台的功能将不断完善和提升,本通知所列的有关内容可能相应进行更新或补充,届时将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危大工程监管子系统使用说明书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