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市质监站,市建筑业协会:
根据《2022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和《江门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工作,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制定了《2022年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安委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2022年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专题宣传,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各类风险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宣讲活动。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内容要义,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见行见效,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专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三是开展专题宣讲。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标准法规。一是积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标准)宣贯。各单位要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和 ,将《标准》作为监督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水平。二是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宣传。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宣贯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22年第一批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开展典型执法案例展示交流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形成守法用法的舆论声势。
(三)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江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7月底前对辖管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面整改;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开展治理行动过程要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培训活动。各单位要针对监督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线作业人员等不同的人群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培训,重点组织学习危大工程范围,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实施及验收程序,安全隐患排查、判定和整治的方法,以及施工安全事故预防与安全管控措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安全隐患巡查巡检。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计划,积极利用专家、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力量,委托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巡查巡检,对在用建筑起重机械抽测抽检,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指导建立健全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
(六)开展施工安全生产观摩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观摩活动,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等内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防疫工作实际,选择举行观摩或“云观摩”方式,进一步提升辖管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七)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演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组织辖管施工项目针对各类危大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汛期应急处置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八)开展普法宣贯活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对辖区内项目和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活动。通过专家讲解、发放海报和宣传册、线上媒体推广等方式,主动解答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咨询问题,扎实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九)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五进”活动。一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等内容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各参建单位要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一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的宣传工作,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实际,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视频等安全宣传产品,推动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二是各单位要积极发挥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和户外大屏等平台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投诉热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推动安全理念根植人心。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拓宽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施工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深化群防群控、联防共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也要成立本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相关活动的开展。
(二)安全第一,有序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并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务求实效。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7月4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总结,以及《2022年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
附件:2022年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邑行”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