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管站,市质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4月1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健生局长带队对蓬江、江海等部分市(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实名制管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不落实。一是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各工地出入口虽然设置了测温点,但部分工地未严格落实《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要求,未对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进行测温登记,部分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未佩戴防护口罩。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部分项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场;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用电及机具管理不严格,部分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较陡,临边防护不严。三是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不落实,“五牌一图”不规范,部分道路没有硬底化,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道路保洁不到位。
(二)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是项目没有配备专职管理员监督落实实名制,进出工地人员未严格打卡考勤,增加疫情防控和劳资纠纷风险。二是实名制系统显示的管理数据逻辑混乱,未能反映施工现场真实的人数。三是实名制管理设施维护不到位,部分项目实名制考勤显示屏损坏迟迟未维修。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责任不落实。一是江海区工地围挡缺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画册和标语,未能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斗争氛围。二是项目宣传不到位,部分工人不了解房屋市政工程围标串标、强揽工程等扫黑除恶重点工作。
(四)监督执法不到位。部分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重督促整改,轻执法处罚,对屡屡不落实责任的项目没有及时采取强有力执法措施,以致相关工作推进不到位。
二、问题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按照《江门市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要求,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项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员,并按规范统一的格式(见附件)在工地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凡《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未按统一格式制作和公示的,须于4月27日前整改完毕,公示牌所列人员应按规定在场履职。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和“五一”节前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检查人员安全行为和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或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我局相关文件要求,配备现场实名制专职管理员,完善考勤管理,及时维护考勤设备,确保工程项目全部从业人员信息收集完整,确保全部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项目管理人员要通过实名制系统实时掌握每天的进场人数、离场人数、在场人数等,相关信息要在项目现场实时动态更新显示。
(三)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口径,在工地围挡张贴、悬挂统一宣传画册和宣传标语,向工人派发扫黑除恶宣传单张,广泛发动工人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形成浓厚的斗争氛围。
请各单位对照上述问题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整改,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模板)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