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5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及时组织属地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续签工作。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