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