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属地医疗机构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确认、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做好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监督回款和跟踪监测使用进度等工作。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属地医疗机构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确认、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做好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监督回款和跟踪监测使用进度等工作。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