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90号)转发你们,请组织属地医疗机构做好本次续签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并加强续签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保障续签中选药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90号)转发你们,请组织属地医疗机构做好本次续签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并加强续签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保障续签中选药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