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重点,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3人(含公职律师1名),占总人数的92%。2022年我局主要执法事项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经统计,行政检查案件总数为20次,行政处罚案件8宗、罚款1260042.98元;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事项。
二、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适格
我局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合法适格,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3名,全部持有省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各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都在法定权限内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不存在没有执法主体资格而执法的情况,同时也不存在聘用临时工等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权限合法
经对照检查,我局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没有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行政执法权、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纠正其错误执法行为的情况存在。
(三)适用执法依据合法
在适用执法依据方面,我局不存在无事实依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行政决定的情况,不存在错误引用、没有引用实体法律依据的错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我局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执法,依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并结合《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的规定要求依法制作执法文书,严格按照程序节点发出有关法律文书,严格落实一案一卷,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归档管理。
(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局认真对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种类、层级等行为;也不存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情况;执法活动做到实体、程序合法,自由裁量权适当,同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及罚缴分离制度。
(六)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我局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全年共办理行政检查20次、行政处罚案件8宗,信息已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也同时在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及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行政执法整个过程当中依法开展全过程记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和推广。以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为契机,围绕“全过程网上办理”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目标需求,组织全市医保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两平台”应用培训,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面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具体情况
1.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具体情况
我局2022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8宗,罚款金额1260042.98元。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行政处罚数量增加有以下主要原因:一是引入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提供智能数据支持,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效能,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更容易在实际执法当中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固定证据。二是对守法意识不强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医保基金使用安全隐患或者对责令整改的医保基金使用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到位的监管对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监管相结合。三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注重细节控制,确保各个环节合法合规,实现了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行政检查案件办理具体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规范日常行政检查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0次,均为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且未被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根据市商改办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在7月和9月开展两次双随机抽查,对全市定点药品零售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遵守医疗保障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家次。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保障执法对象合法权益,实现了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初步成效。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基本齐备、填写基本规范、归档完整。依法履职尽责,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对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均监督被检查对象及时作出整改。
三、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专业行政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效率亟待提高;三是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效能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计划
2023年,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水平,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两平台”推广应用,实现全过程线上执法,形成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注意总结和推广各地医保部门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