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4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确认、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做好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监督回款和跟踪监测使用进度等工作。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4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确认、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做好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监督回款和跟踪监测使用进度等工作。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