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国家和省级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116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按通知要求将中选品种的首年协议采购量分解至属地各级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并联同属地医保经办机构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国家和省级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116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按通知要求将中选品种的首年协议采购量分解至属地各级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并联同属地医保经办机构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